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市教师进修学院,学院附中、学院附小:
为进一步落实《葫芦岛市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葫教通字〔2018〕185号),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第111项目标任务考核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帮扶农村学校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是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的现实需要。农村教育是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的短板,是提升全市教育质量的关键。截止2019年底,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数占比为87.4%,在校生占比为55.7%,存在着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此,确立2020年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重点工作及总体目标是:在原有办学模式改革开展的基础上,优质学校对农村学校帮扶覆盖面达到60%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编制年度优质学校帮扶农村学校实施方案。
1.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结合本地区学校分布及原有办学模式等,合理组建结对帮扶学校。可采取“一帮一”、“一帮多”,或采取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成员校组建帮扶集联盟等形式。被帮扶农村学校数要达到本地区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按照管理关系纳入中心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管理)总数的60%以上。学院附中、学院附小帮扶工作由市教育局安排。
2.各县(市)区要在总结、梳理自2018年起启动的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落实《葫芦岛市义务教育发展指导意见(试行)(2020-2022年)》(葫教发〔2020〕4 号),编制“年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帮扶农村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帮扶校和被帮扶校要编制校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实施方案》要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有明确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帮扶校与被帮扶校结对名单、工作措施、路线图和对取得的效果要科学预判等。年度实施方案要以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促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要突出改革的实效性,增强管理的创新性。如《实施方案》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改革,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帮扶工作落实。
要高度重视优质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引领、带动作用,全方位考虑办学理念、管理理念、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干部交流培养、教学条件改善,办学标准落实等方面的引领,切实将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要加强对偏远地区、薄弱学校的引领和示范。
(三)切实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模式改革。
各县(市)区要结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53号),积极推进和完善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开足开齐开好课程,不断提升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水平。及时掌握我市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情况,结合办学实际和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填报办学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体系。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好本地区优质学校帮扶农村学校工作。市、县教师进修院校要积极研究帮扶过程出现的教育教学问题,指导各地做好帮扶工作。各地区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办学模式改革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二)切实开展调研,科学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帮扶农村学校工作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落实等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科学确定域内推进总体思路,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加强过程管理,务求工作实效。
在推进办学模式改革的同时,鼓励学校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塑造办出特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推行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校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发现,适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对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和管理。
请各地各校将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和《葫芦岛市2020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情况统计表》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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